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督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各独立中心幼儿园,各中心成技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督查的通知》[遂组通(2018)29号]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督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局领导(包括退二线领导),局机关(包括直属单位)正副科长、公务员;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各独立中心幼儿园,各中心成技校正副校长。
二、本人填报报告表。局领导(包括退二线领导)填写《领导干部个人兼职事项报告表》(见附件1-1);局机关(包括直属单位)正副科长、公务员,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各独立中心幼儿园,各中心成技校正副校(园)长填写《干部个人兼职事项报告表》(见附件1-2),报告党的十八大(2012 年 11月)以来兼职情况(社团职务包含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企业职务包括领导职务,以及顾问等名誉职务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填写完毕后,由干部本人在承诺栏上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没有兼职情况的也要进行“零报告”。
三、工作要求。请各督查对象的《干部个人兼职事项报告表》务必于4月26日前将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纸质交一份至局纪检室黄瑞彪处。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