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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推行全市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4-11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责任险是一种风险共担机制,是通过保险的手段,对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风险保障,可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转移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全面提高我县校园食品责任保险保障水平,现将“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推行全市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 转发给大家,希望各校切实落实好此项工作。

1、投保范围:向学校统一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商店(超市)等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单位必须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如果是学校自主经营校园食品的,参保主体是学校,由于已投保的校方责任保险包含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内容,所以不必重复投保。

2投保时间。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至文件下发日开始实行。

3、鼓励择优投保,投保后上交一份保单复印件到计财科朱富明老师处(4月底前)。

4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见附件2

 

 

 

附件1: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推行全市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

附件2: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考方案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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