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推行全市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责任险是一种风险共担机制,是通过保险的手段,对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风险保障,可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转移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全面提高我县校园食品责任保险保障水平,现将“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推行全市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 转发给大家,希望各校切实落实好此项工作。
1、投保范围:向学校统一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商店(超市)等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单位必须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如果是学校自主经营校园食品的,参保主体是学校,由于已投保的校方责任保险包含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内容,所以不必重复投保。
2、投保时间。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至文件下发日开始实行。
3、鼓励择优投保,投保后上交一份保单复印件到计财科朱富明老师处(4月底前)。
4、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见附件2
附件1: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关于推行全市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
附件2: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考方案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