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系统2018年春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学校开学工作,确保学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加快推进省基本教育现代化县创建进程,结合《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3月5日—3月13日。
二、检查重点
1.开学工作:师生到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消除大班额、规范办学、落实减负“六个严格”、学生每天体育锻炼至少1小时保证等情况。
2.立德树人:美丽学校建设、时政教育、规范教育、法制教育、留守儿童和残疾等学生教育管理、贫困助学、防范和抵制宗教渗透工作落实等情况;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3.校园安全稳定:检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内部明电〔2018〕1号)文件落实情况;“三防”措施落实、安全排查整改、校园欺凌防范与治理、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
4.质量管理:教育质量提升新措施、深化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农村自然小班化教学等情况。
5.食堂管理:持证上岗、卫生清洁、索证索票、信息公开、留样等情况。
6.会议精神贯彻:全县教育系统2018年春季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围绕教育现代化,不断把教育改革向纵深推进。深入了解学校改革发展情况和广大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学校开学后尚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三、检查方式
1.以科室为单位,科室长为组长,安全联络员为成员检查组分赴所联系学校进行检查。
2.实地察看、查阅材料、听取汇报、进课堂听课相结合。
四、几点要求
(一)精心自查。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0号)(包含专项督导检查重点17项内容)扎实做好自查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二)认真检查。检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完成本次检查的各个环节工作任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努力多为学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三)遵守纪律。检查组要严格执行有关作风建设要求,不得接受学校宴请,在学校食堂与师生一起用餐。同时, 检查组人员务必注意交通出行安全。
(四)及时汇总。检查工作完成后,各检查组按学校进行梳理,认真填写《学校开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四)》。各检查组于3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基础教育科汇总:
1.遂昌县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汇报表(附件一);
2.遂昌县2018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检查表(附件二);
3.2018年春季开学食堂管理工作检查表(附件三);
4.学校开学检查情况反馈表(附件四);
5.学校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表、班级课程表(3月9日前已上报的学校不必重复上报)、作息时间表、课外体育活动安排表;
6.学校2018年学校工作计划。
点击下载附件:检查用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