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阳光助学万里行”受赠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属初中、小学、各乡镇中小学、辅导小学:
现将《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济南红苹果“阳光助学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教基金〔200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掌握标准,严格按照浙教基金〔2008〕1号的通知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推荐名额:各校推荐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3人;推荐优秀班干部3人和“三好学生”2人,共8人。四所中心学校只推荐小学生,不推荐初中生,新世纪实验学校本次不推荐。
三、及时上报,各校将《济南红苹果“阳光助学万里行”活动浙江省受赠学校登记表》和《济南红苹果“阳光助学万里行”活动浙江省受赠学生名册》于5月10日前发至lgx8122574@126.com。
点击下载:
1、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济南红苹果“阳光助学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2、济南红苹果“阳光助学万里行”活动浙江省受赠学校登记表和济南红苹果“阳光助学万里行”活动浙江省受赠学生名册
遂昌县教育局
二○○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