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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市名优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12-28 字体:

各相关学校(单位):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丽水市名优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丽教办人〔2017〕216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遂昌县名优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学校(单位)要有主要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先由名优教师本人对照《丽水市名优教师跟踪考核实施办法》(丽教师〔2014〕73号),进行自评,打出自评分,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确认)。2018年1月8日至16日县教育局将组成考核组到相关学校(单位)进行考核,对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并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征求学校和教师意见,认定考核分。本次考核提供材料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对象为“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市名师、市学科(德育)带头人、市教坛(德育)新秀”五大类。

三、市教坛(德育)新秀由县教育局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教坛(德育)新秀是评选高一级市名优教师的基础,如果没有参加这次考核就自动失去这一资格。市教坛(德育)新秀的考核只要求上交《丽水市名优教师跟踪考核表》和《名优教师考核汇总表》,不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求2010年以来取得的市教坛(德育)新秀都参加考核。

四、2018年1月16日前将:1.《丽水市名优教师跟踪考核表》的纸质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上交县教育局人事科郭昌华老师;2.《名优教师考核汇总表》(分类别填写,并以Excel形式)通过办公助手发给人事科郭昌华老师。

附件

1.《丽水市名优教师跟踪考核实施办法》(丽教师〔2014〕73号)

2.《丽水市名优教师跟踪考核表》

3.《名优教师考核汇总表》

4.参加2017年度市名优教师考核人员名单

 

                  

遂昌县教育局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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