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
全县各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9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36号)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的要求,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1.各园自查。各幼儿园要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开始对本幼儿园开展规范办园行为专项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以自查报告形式于12月5日下午下班前通过办公助手上交县教育局督导室潘根法老师处。
2.县级核查。县教育局将在近期开展对各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进行专项督查。
3.工作要求。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幼儿园办园行为。特别是对重大及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及时上报,保障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丽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丽水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docx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