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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警钟”微信公众号关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11-14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市反邪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做好“警钟”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的通知》(丽委处办201738)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1.全县所有教职工、局机关工作人员。2.各中小学学生家长。请各校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学生家长“警钟”微信公众号关注的组织工作。

(二)时间:各校于2017年11月20日,12月20日前将《遂昌县教育系统反邪教“警钟”公众微信号注册登记表》(附件1)上报教育局安全科翁清林老师处,电子邮箱:sc8132577@163.com

(三)要求:各校务必做好“警钟”微信公众号关注工作,务必在关注成功点击左下角键入图标,出现输入框后请输入“丽水市遂昌县xx学校”,系统会自动统计到各单位。二维码及流程查看《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好“警钟”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的通知》(附件2)。

附件:1.遂昌县教育系统反邪教“警钟”公众微信号注册登记表201711141142123347.docx

     2.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做好“警钟”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的通知201711141143076609.rar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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