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警钟”微信公众号关注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市反邪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做好“警钟”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的通知》(丽委处办〔2017〕3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1.全县所有教职工、局机关工作人员。2.各中小学学生家长。请各校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学生家长“警钟”微信公众号关注的组织工作。
(二)时间:各校于2017年11月20日,12月20日前将《遂昌县教育系统反邪教“警钟”公众微信号注册登记表》(附件1)上报教育局安全科翁清林老师处,电子邮箱:sc8132577@163.com
(三)要求:各校务必做好“警钟”微信公众号关注工作,务必在关注成功点击左下角键入图标,出现输入框后请输入“丽水市遂昌县xx学校”,系统会自动统计到各单位。二维码及流程查看《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好“警钟”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的通知》(附件2)。
附件:1.遂昌县教育系统反邪教“警钟”公众微信号注册登记表201711141142123347.docx
2.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做好“警钟”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的通知201711141143076609.rar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