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师进修学校关于做好丽水市幼儿园骨干教师研修班培训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县示范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幼儿园: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幼儿园骨干教师研修班的通知》(丽教办师〔2008〕27号)精神,现将我县参加市级幼儿园骨干教师研修班人选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培训名额,我县拟推荐3名。请各园及时做好人选推荐,并于4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上报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选拔条件:
被推荐人员要求教龄在三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热爱儿童、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无师德不良记录者。县(市、区)级明星幼儿教师、县(市、区)幼儿教坛新秀一等奖获得者、市级教坛新秀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市学科带头人优先成为研修班学员。
三、培训内容
以前沿动态理论为载体,以实践为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名师示范为辅助,多层次、多角度地展开培训。主要内容有理论与技能;考察与实践;课题研究与专题交流。
四、研修组织形式
研修班学习时间跨度为1年,采用定期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培训时间为30天左右,分次进行。本次研修班培训工作由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承办。具体开班时间等事项由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另行通知学员。
五、培训经费
本次幼儿园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的培训经费由市教育局承担,学习期间的差旅费和资料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二○○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