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师进修学校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省级骨干培训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省级骨干培训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08〕35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省级骨干培训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丽教办师〔2008〕18号)精神,现将我县参加2008年省级骨干培训人选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省级骨干培训人选名额,坚持自愿申报、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每所学校至少一人参加省级培训,每学科至少一人参加县市级培训。我县2008年参加省级骨干培训人选名额为:
上半年 |
下半年 | ||||||
骨干 教师 |
骨干 校长 |
骨干 德育 |
合计 |
骨干 教师 |
骨干 校长 |
骨干 德育 |
合计 |
2 |
3 |
2 |
7 |
12 |
2 |
0 |
14 |
其中上半年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为小学体育1名、小学美术1名。
二、培训经费:“领雁工程”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经费由省财政专项资助。
三、工作要求
1、省级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和骨干德育教师的选拔条件、选拔原则均按省厅要求操作执行。各校推荐的教师、校长尽量不要与省、市在训人员重复。
2、请各校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见附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上报程序和材料
各校将2008年度“领雁工程”省级骨干培训对象汇总表及省级骨干培训对象推荐表(见附件)各一式三份,于 2008年3月20日前寄送县教师进修学校,同时发邮件至县教师进修学校(电子邮箱:scsx@zjscedu.org)。
望各校高度重视,及时确定培训人员参加县联评推荐,并按时选派教师和校长参加省级培训,确保“领雁工程”的顺利开展。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省级骨干培训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