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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紧急通知

作者:计财科 文章来源:遂昌县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01-22 字体: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秋季学期国家免费教科书退费工作并下达补助经费的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秋季国家免费教科书退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自2007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目前,我县除享受免除课本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外,其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已缴纳了2007年秋季学期的教科书费用。为落实好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退费对象。退费对象为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2007年秋季学期已缴纳课本费的学生,包括本地户籍学生、正常转入我县就读学生以及在转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跨省、跨县)务工人员子女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按教育事业统计口径确定的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07年秋季学期已享受课本费减免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不属于退费对象。
二、退费标准。为确保“收多少、退多少”的要求,退费标准按2007年秋季学生购买国家课程教科书确定,民办学校按公办学校的标准退费。
三、经费安排。按2007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报学生数扣除已享受课本费减免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根据不同年级的退费标准,由县财政安排资金予以全额补助。
四、退费组织。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组织退费工作,确保在本学期结束前,将学生缴纳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全部如数退还。同时,各校不得向学生预收2008年春季的教科书费用。
五、监督检查。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台账,详细记录退还教科书费的学生名单、数额及当事人的签收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同时,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将退费政策和退费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教育局、财政局将对退费工作的进行检查,发现滞留、挪用、克扣、贪污国家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以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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