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暨市杰出教师、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推荐命名活动的通知》(丽教人〔2017〕)116号文件精神,分配我县市级各类推荐命名人选16人(其中优秀班主任5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暨市杰出教师、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推荐命名活动的通知》(丽教人〔2017〕)116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此次推选工作。
二、各校在开展推选工作时按本校教职工人数进行推选,50人以下的学校可推选1人,51-100人的学校可推选2人,101人以上的学校可推选3人。县教育局在各校推选上来的人选中,择优推选16人上报市教育局,其余推选人作为县优秀教师、县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县优秀班主任。
三、上报的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推选人的相关信息必须在单位张榜或校内网公示5天。
四、推选材料必须于2017年7月21日前上报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电子文档通过办公助手发给郭昌华老师,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市局文件和附件1-9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