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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满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科 文章来源:人事科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7-11-02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浙江省任教满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是我省授予任教满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法定凭证。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以县属学校、乡镇中小学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的教师(包括退休退养)进行摸底,核实,于200712月底前做好申报工作(已办理的人员不再申报)。

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

2007.11.2

点击下载: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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