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及技能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教基〔2017〕76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前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对象
全县幼儿园教师、园长。
2.评选要求
(1)论文范围:围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研究实施、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与内涵发展、园本教研与教师队伍建设、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课程与教学、游戏与评价、幼儿园管理、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内容。
(2)论文要求:观点鲜明,具有思想性、启发性;内容详实,说理充分,论据可靠;避免空谈,力求新意;言语流畅,层次分明,字数在5000字以内。格式规范,全文应包括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论文一律用Word文档编辑,A4纸,1.5倍行距,标题为黑体小三号字,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标题下方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每人限交论文l篇,每篇论文署名原则上为1人,最多不超过3人。参评论文应是近期原创论文,已在公开刊物发表或已获得县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的论文不在本次评选活动范围。
3.推荐数量
每园推荐篇数见附件1,多报无效。
4.材料报送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园于6月30日前将论文打包发送到邮箱:10112833@qq.com。
5.评选方法
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园推荐的论文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同时择优推荐20篇到市参加联评。
附件1: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