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教办函〔2017〕10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一次校舍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排查整改情况报教育局校舍办。
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zip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