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届丽水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德育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详见《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小学“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7〕68号)。
二、程序
(一)提名(含自荐)申报。在学校组织发动教职工认真学习评选文件及相关评选办法和充分酝酿提名(含自荐)的基础上,由学校集体研究确定申报对象。学校正式确定的申报对象名单上报前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德育名师的先进事迹要逐级上网公示,公示无疑义后报县教育局。
(二)评审推荐。由县评选推荐委员会评审,经评审通过的申报对象推荐到市教育局。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上报材料详见《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小学“教学名师”、“德育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其中附件2和附件3 (以电子表格形式)、德育名师先进事迹和公示网址的电子稿(以word的形式)通过办公助手发送给人事科郭昌华老师。
(二)材料上报时间:2017年5月5日前报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郭老师处。
附件:第三届丽水市中小学名师评选文件和附件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