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丽水市中小学名师高级研修班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小学名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丽教人办〔2017〕4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凡是符合推荐条件的都可以申报。由教师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县教育局。
2.县级推荐。县教育局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通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报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审核。
三、材料上报
(一)上报时间:各校于2017年4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苏观雄老师。
(二)上交材料
1.《丽水市中小学名师高级研修班研修人员申报表》;(纸质一份和电子稿)
2.《丽水市中小学名师高级研修班研修人员推荐表汇总表》;(纸质一份和电子稿)
3.相关证书和发表论文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写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学校公章,审核人签名。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小学名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丽水市中小学名师高级研修班研修人员申报表
3.丽水市中小学名师高级研修班研修人员推荐表汇总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