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政府通告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其栖息繁衍规律,对我县陆生野生动物的禁猎范围、禁猎期和禁猎工具、方法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猎范围 下列自然保护区域内,全年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
(一)浙江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二)遂昌国家森林公园
1.白马山片区
地理坐标:东经119°07′30″—119°11′53″,北纬28°37′01″—28°43′15″。四界范围:新路湾镇下盘铺(沿山脊向东至)八角坵(沿山脊向南,经烧碳棚、三仁乡大坑源、赵古堂、龙井背至)叶坞(沿山脊向西,经杉树垵、直坑岙至)大柘镇龙殿村双溪(沿青明坑向西北至)方山殿(沿山脊向北至)白马山林场小平殿(沿山脊向东南至)应村乡水库大坝东(沿山脊向南至)花尖前山尖 (沿山脊向东,经上盘铺山顶至) 新路湾镇下盘铺。
2.湖山片区
地理坐标:东经118°54′23″—119°06′53″,北纬28°24′27″—28°38′53″。四界范围:猪背岗(沿山脊向南至)黄兆尖(沿山脊向西南至)铁炉头(沿山脊,经大坪头向南至)焦滩乡甲门岭头岗(沿山脊向西南,经姚岭、左肩屋后尖至)笔架山顶(沿山脊向西至)龙鼻头(沿山脊向北至)大营盘(沿山脊向东北至)猪背岗。
3.独山片区
地理坐标:东经118°58′48″—118°59′55″,北纬28°25′05″—28°26′42″。四界范围:焦滩乡龙尾巴岗(沿山脊向东,经龙门石笋尖至)七板桥尖(沿山脊向南至)牛鼻冲坑(沿坑向北至)天马山(沿乌溪江西岸向南至)焦滩乡龙尾巴坑。
4.神龙谷片区
地理坐标:东经119°03′42″—119°12′10″,北纬28°19′30″—28°28′00″。四界范围:垵口水口(沿山脊向南,经百青山峰顶至)黄石玄口(沿山脊向西南,经桂义岭脚、桂洋林场防火线南端至)头梳岩(沿山脊,经山谷南林缘向北至)沿坑桥(沿山谷北林缘至)王村口镇三井凹(沿山脊向北至)坑里岙(沿山脊向西南至)三羊步(沿山脊往西北至)王村口镇大坑村际下岭脚(沿坑东林缘向东北至)石桃源(沿山脊向东北,经鹰嘴岩至)南尖岩主峰(沿山脊向东至)石柱源山顶(沿山脊,经坑源坳向东北至)鸡背水库北岸(沿山脊向西北至)炉风尖(沿山脊向南至)和尚石玄(沿山谷北林缘向东至)垵口水口。
二、禁猎期在本县上述自然保护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兽类野生动物每年4月1日至8月31日禁止狩猎;鸟类、两栖类、爬行类野生动物全年禁止狩猎。
三、禁用猎捕工具、方法 禁止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军用武器、土枪、气枪、铁夹、吊杠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挖洞、陷井、捡蛋等方法进行猎捕。
四、禁止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猎范围、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10,8123465,8124392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注:请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遂昌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