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遂昌县防火安全委员会(遂防委2 号)关于《遂昌县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请各校组织人员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排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等,并将排查整改情况于6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校舍办,电子邮箱:xsb@zjsced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