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撤并后学校校舍的管理,确保教育资产不流失,请各校认真做好撤并后学校校舍情况的统计工作,并与2007年4月20日前上报教育局校舍办。撤并学校校舍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