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遂昌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第三批集中培训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全省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9号)和《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遂教人[2005]95号)的精神,经研究,在2007年暑期举办小学语文等七个学科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第三批集中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 科 |
参训人数 |
组班教师 |
小学语文 |
109 |
金之兆 |
小学数学 |
97 |
吴必仁 |
小学英语 |
38 |
周文渊 |
初中社会 |
55 |
涂艳红 |
初中科学 |
51 |
程瑞鸟 |
中小学体育 |
54 |
金清伟 |
中小学综合实践 |
27 |
柳喜燕 |
各班具体参训名单见附件。
二、各班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三批分两次进行集中培训。
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各参训学员于2007年7月7日到遂昌三中旧教学楼107室报到,7月8日——7月14日集中培训。
培训地点:遂昌三中、遂昌实验小学(具体教室见附件)。
报到程序:
(1)报到缴费(三中旧107教室)。
(2)农村教师领取住宿费、伙食费及交通费(三中旧107教室)
(农村中小学教师在县城有住房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的,每天返还20元住宿费,住宾馆的每天报销30元;伙食每人每天补助20元。学员往返车费按单程票据四倍在师校报销)。
(3)所有学员领取冷饮费(三中旧107教室)。
(4)领取教材和学习用品(三中旧108教室)
第二次集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缴费及相关事项
根据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与遂昌县财政局《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遂发价[2005]46号),本项目培训收取培训费、住宿费、餐饮费、材料费、交通费共计农村学校教师
1380元,县城学校教师800元。费用由参训教师报到时先行缴付,培训结业后,到县财政部门报销。
四、培训教学计划
严格执行省定的“统一培养目标,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的四统一要求,同时重点突出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本次组织培训的学员将在2007年9月中旬前完成60学时集中培训,于2007年9月23日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统考。
课时安排
课程 |
计划课时 |
第一次课时 |
第二次课时 | ||
新课程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
18 |
15 |
3 | ||
新课程学科教学 评价 |
12 |
9 |
3 | ||
E-环境下的中小学学科教学专题 研修 |
15 |
公共 |
学科 |
公共 |
学科 |
6 |
6 |
3 |
0 | ||
师德与教师职业 |
9 |
6 |
3 |
五、须带材料
学员参训时请带已发的三本教材。
请各校接通知后,立即通知参训学员,做好暑期休息与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一:小学语文第三批培训名单
附件二:小学语文第三批培训课程表
附件三:小学数学第三批培训名单
附件四:小学数学第三批培训课程表
附件五:小学英语第三批培训名单
附件六:小学英语第三批培训课程表
附件七:初中社会第三批培训名单
附件八:初中社会第三批培训课程表
附件九:初中科学第三批培训名单
附件十:初中科学第三批培训课程表
附件十一:中小学体育第三批培训名单
附件十二:中小学体育第三批培训课程表
附件十三:中小学综合实践第三批培训名单
附件十四:中小学综合实践第三批培训课程表
附件十五:遂昌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集中培训过程考核实施办法
遂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