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作中的“人与事”
在习作中,人和事是不可分的,有时写人是为了写事,有时写事是为了突出人物品质、性格、特点。以事写人,要选择几件最能反映此人某一特点的事。就是要选择典型的事例来写,当然,这些也许都是普普通通的小事情,但这些小事能够反映出深刻的意义。就是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的事。就像我们班的周某某同学,为了写王大妈捐款献爱心,赞扬王大妈具有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品质,先用了很多文字写王大妈在日常生活中非常节俭的小事。他花钱总是要先想一想:这样东西是不是非买不可的,买东西时,总要挑选便宜的东西买。又用了好多文字写王大妈把钱包了一层有一层,把钱藏得连自己也要费好一会儿才能掏出来的箱子底下的衣物中。说明她并不富裕,她也很在乎钱,然后写她慷慨解囊,为生病的邻居捐款,更能说明她助人为乐的崇高品质。其实“节俭”与“藏钱”比“捐款”更能体现王大妈的崇高品质。因此,选择典型事例,要着眼于小事,选择那些最能反映深刻意义的小事。这样的事表面上看,都是普普通通的凡人小事,但是其中却蕴涵着深刻的意义,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小事见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