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教师之窗>教学感悟>详细内容

教学感悟

明灯

作者:兰丽媛 文章来源:王村口小学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03-27 字体:

这许多天来,一有空就组织学生观看《与法同行》青少年思想教育专题片,和孩子们一起走进一个个故事,和孩子们一样受到一次次震撼。是的,《与法同行》是一盏明灯,它引导孩子们走出迷茫,走出误区,走向健康快乐的明天。

今天我和孩子们又走进了故事《迷途知返》,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罗洋,他家里有一个体弱的母亲和只有七、八岁的妹妹,家境贫困。可罗洋很有志气,他学习刻苦上进,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同时也孝敬母亲,知道妈妈身体不好,抽空就帮着劈柴、做饭干家务活,母亲很是欣慰。一次,母亲忽患急性肾炎,卧床不起,罗洋二话没说背上母亲就往医院跑。可二千元的手术费把罗洋难住了。这时他选择了偷——偷走了同寝室同学买电脑的钱,触犯了法律。幸亏有母亲、老师的帮助,罗洋才迷途知返,到公安局自首了。罗洋是个好孩子,但他偷了同学的钱,无论出与什么原因都触犯了法律,犯了法。

在我们身边,孩子“拿”别人东西的行为也时有发生。他们倒不是遇到什么生活困难,平时要吃有吃,要穿有吃穿。有很多住校生家长为了防止孩子因为眼馋去拿别人的东西,一星期给孩子10元、20元、甚至更多零花钱,尽量满足孩子的需要。可随着孩子的长大,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孩子偶尔还是会“拿”别人的东西。他们对学习兴趣不大,整天只是想着买吃的买玩的。就有这样一个孩子,父亲是个老实的农民,母亲是云南嫁过来的,都没文化,又住在一个小山村里,家庭条件挺困难的,因此在校学习享受了政府的教育助学券。可我们平时看他并不缺钱。记得前段时间,他因为上英语课玩游戏机被发现,老师拿走了他的游戏机。第二天我又从他的桌底下发现了一个游戏机。他手里的玩具特别多,溜溜球、玩具手枪、玩具手机……什么都有,好像他有用不完的钱。经过了解这钱是父母给的。原来每个星期天来上学时,如果父母不给足他零花钱孩子就闹。开始父母觉得给得起不在意,渐渐地也成了习惯,后来父母再想少给些零花钱,孩子一闹也就没办法。星期天下午孩子拿了钱就在商店买这买拿或摸奖,许多无益身心的玩具就是他摸奖奖到的。

有句古话说的好,“七岁看到老” 是呀,一个人的品行是从小养成的。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孩子的影响有很大。没有良好的品德,再好的物质条件也不过是罪恶的诱饵。我们给孩子的应该不仅仅是物质、是钱,更应该给孩子们人生道路上的明灯,为他们的人生航船指明航向,让他们向着光明不断跋涉。《与法同行》就是这样的一盏人生的明灯,让孩子们明辨是非,珍惜生命,善待他人。

【打印正文】